中新網寧波11月21日電(記者 何蔣勇 通訊員 於珊婉)欠下千萬元巨款的“老賴”,恰逢拆遷,一家人可獲340餘萬元補償款,未曾想,“老賴”拿到拆遷款卻惡意逃避執行,不但不主動履行,還帶著錢款外出,邊游玩邊賭博。近日,該名“老賴”被浙江省寧波市寧海法院以拒不執行判決、裁定罪判處有期徒刑兩年六個月。
  陳某,五十餘歲,寧海人,早年間在寧海經營一家文體用品公司。剛開始,公司的生意不錯,但後來因為投資虧本,資金運轉出現困難。加上陳某喜歡賭博,疏於管理,於是開始四處借錢維持生產,積年累月欠下數額不小的債務。
  2007年,陳某的9名債權人分別向寧海法院提起訴訟,要求陳某歸還欠款。法院經審理後,判令陳某及其妻子潘某共同歸還欠款1000餘萬元。後經法院強制執行,仍有800餘萬元尚未履行。
  2013年,陳某聽聞自己家的老房子拆遷,一家5口人可獲得340餘萬元的補償款,其中陳某和潘某夫妻倆可分得170餘萬元。一方面他欣喜有錢可分,一方面又擔心錢沒進口袋就被法院凍結,或者被其他債主追了去。這麼一想,陳某便動起了歪腦筋,他委托兒媳出面幫其辦理了相關手續領取了補償款。
  後陳某逃到了天台縣,然後開始在天台、新昌、寧波等地邊玩邊賭。今年5月,陳某在天台縣的一家旅館內被抓獲,而潘某目前依舊在逃。
  11月20日,寧海法院公開開庭審理了此案,法院認為陳某對人民法院的判決有能力執行而拒不執行,情節嚴重,其行為已構成拒不執行判決、裁定罪,判處陳某有期徒刑兩年六個月。
  據悉,近年來,寧海法院不斷增強執行威懾,加大執行懲戒力度,積極尋求破解執行難路徑。今年1至10月,共辦結執行案件3799件,對不申報財產、拒不履行的被執行人採取強制措施,司法拘留202人次,發佈限制高消費令253人,限制被執行人出入境93人,依法對被執行人予以信用懲戒,公佈失信黑名單2443人,移送審查涉嫌拒不履行判決、裁定罪案件6件。(完)  (原標題:領到拆遷款不還債 “老賴”犯拒執罪獲刑兩年半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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